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更新】逾7成建案收瓦斯管線費 高市府研議開罰



民間團體、台灣消保會今到高雄市府前送陳情書,指該會調查高雄15處建案,有11家建商違法收瓦斯管線費,違法比率高達7成3,要求高市府「硬起來」處分建商。高市府也認為建商不應收此費用,但因中央無罰則,指會先規勸建商勿再收此費用,並擬依自治條例精神自訂罰則。

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今指依內政部頒訂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商應接通瓦斯配管,因此建商無權向消費者收瓦斯管線費。而依該會調查高雄15個建案,包括京城、全城、聯上等11個建案的建商,都違法向購屋者收2萬多至4萬元不等的瓦斯管線費,另有4家未收。

呂英瑋指連高雄都有「一市兩制」情況,今該會送陳情書,要求高雄市府地政局令建商勿再向購屋者收瓦斯管線費。高雄市府地政局主秘龔振霖指若依內政部函示,建商確實不該向購屋者收瓦斯管線費,但中央無訂罰則,現階段會先請公會規勸建商會員,別再收取此費用,另方面會考慮依自治條例精神自訂罰則。

對先前已繳瓦斯管線費的購屋者,高雄市府消保殷茂乾說,可向市府申訴,再依個案方式,由市府代消費者與建商協調。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秘書長林佩華說,上述被台灣消保會點名的建商都是其會員,先前高雄法院已有判例,認為購屋者是否該付瓦斯管線費,屬雙方契約約定,因此判決建商收瓦斯管線費未違法,若高雄市府要自訂罰則處罰收瓦斯管線費的建商,應解釋其適法性,否則公會與所有建商會員都不會服氣。
(吳慧芬/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14:23
更新時間:19:47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429/388295/applesearch/%E3%80%90%E6%9B%B4%E6%96%B0%E3%80%91%E9%80%BE7%E6%88%90%E5%BB%BA%E6%A1%88%E6%94%B6%E7%93%A6%E6%96%AF%E7%AE%A1%E7%B7%9A%E8%B2%BB%E3%80%80%E9%AB%98%E5%B8%82%E5%BA%9C%E7%A0%94%E8%AD%B0%E9%96%8B%E7%B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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