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專營新莊副都心重劃區☛0921801827【太子雲鼎】機場捷運線 57~70坪均質大戶

【廣編特輯】文/黃敏婷
新莊副都心受惠於多項國家級建設進駐,及機場捷運線明年通車話題持續延燒下,不僅土地價格屢創新高,更吸引各大建商搶進獵地,年推案量始終名列前茅,為2014年新莊房市再添動能。


新莊副都心指標建案「太子雲鼎」,總銷約30億元,移植W Hotel的規劃經驗,成為區域焦點個案。

戶數單純僅76戶

新莊副都心指標建案「太子雲鼎」,總銷約30億元,由太子建設(股票代號:2511)投資興建,太子建設成立於1973年,是國內老字號建商,推案版圖遍及全台,甚至轉投資經營信義區時尚精品飯店W Hotel,深受市場青睞,此次特別前進新莊副都心推出全新預售案「太子雲鼎」,移植W Hotel的規劃經驗,成為區域頗具話題的個案。

該案基地總面積約1231坪,社區規劃A、B共2棟建築,A棟為住宅大樓,B棟則為上市公司佳能企業總部,住宅大樓樓層地上22樓、地下6樓,總戶數76戶,一層規劃4戶,坪數採57~70坪,戶戶挑高3米45,室內採光通風皆良好。

在建材方面,採用NASA美國太空總署唯一認可的Taylor Devices制震科技,室內配置德國進口LEICHT廚具、衛浴KOHLER面盆、TOTO牌免治馬桶等衛浴設備、FTTH光纖到府、LOW-E膠合玻璃,全案預計2015年底交屋。


該案坪數規劃57~70坪均質大戶。

移植W Hotel規劃經驗

為滿足層峰人士的需求,該案在建築團隊方面,更大手筆聘請國內首富聚落「帝寶」的建築團隊操刀設計,包括三大建築師事務所、W-Hotel景觀規劃老圃景觀工程、「三二行館」空間設計團隊境業設計等。

在社區公設方面,太子建設移植W Hotel的規劃經驗,設計全球頂級精品飯店(Boutique Hotel)人文會館,特別規劃挑高氣派的國際Gallery藝術門廳、墨人雅客的交誼Salon沙龍、雍容雅致的KTV歡聚包廂、電子高爾夫練習室、運動健身中心、宴會廳、紅酒窖、雪茄坊、多功能廚藝教室、橋牌棋藝室…等多項精品會館設施。


戶戶挑高3米45,室內採光通風皆良好。

位居新莊政經核心

完整的公共建設是未來房價漲勢的重要指標。該案位在新莊副都心中原路及中環路口,位居新莊文化政經核心,鄰近中央合署辦公大樓、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及機場捷運線,未來搭捷運至桃園國際機場約20分鐘車程,快速與全球接軌,吸引不少台商企業主移入此區。

業者指出,新莊近年來交通建設有很大的進步,造就整區房價漲勢強勁,加上新莊副都心有國家級建設、五星級飯店、大型購物中心等指標型建設陸續進駐,讓區域房價看俏,尤以去年底政府機構千人進駐此區後,使看屋人潮至少增加2~3成。


該案鄰近中央合署辦公大樓,位居新莊文化政經核心。
該案一旁就是台灣電影文化中心,未來將由市府採OT(Operation Transfer)方式,以50億元自建打造大型劇院、影展辦公室及電影資料庫等設施。

專案說法

新莊副都心以6大核心為主軸,包括政治、經濟、交通、產業、文創、休閒生活出發,規劃有中央合署辦公大樓、黃金三磚產業計劃、三環三線捷運系統、台灣電影文化中心、中港大排綠堤河廊及4大主題公園等,而「太子雲鼎」就位在新莊副都心的正核心地段,且位居交通路網核心,使得近期吸引不少台商企業主前來詢問,買盤持續湧入。

新莊副都心小檔案

重劃區:新莊副都心

面積大小:約100公頃

範圍區域:以特二號道路以東,思源路以西,新莊中山路以南,中原路以北為其範圍

交通建設:
1.中山高速高路、汐五高架、五楊高架
2.台64線、台65線快速道路
3.機場線、環狀線

發展計畫:
1.中央合署辦公大樓
2.黃金三磚產業計劃
3.台灣電影文化中心
4.中港綠堤河廊
5.低碳綠能示範特區

商圈:預計規劃開發國際級的觀光飯店、百貨公司、大型購物中心、金融大樓進駐。

太子雲鼎基本資料

投資興建:太子建設
基地面積:1231坪
棟別:A、B棟
樓層:地上22樓、地下6樓
戶數:76戶
坪數:57~70坪
公設比:34%
方位:坐北朝南
接待中心:新莊區中原路109號正對面
基地位置:新北市新莊區中原路、中環路三段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外水外電費 須由建商付

2014年05月24日    【王鈞生╱台中報導】
政府放任3年才決議 民轟未盡責

很多民眾購買預售屋時,到交屋前才發現要多繳數十萬元的外水外電費用,引起不少爭議,以往內政部版契約未明確規範,但今年5月內政部函釋,確定未來外水外電費用應該由建商支出。近日卻有即將交屋、仍收到建商外水外電繳費通知的屋主,民眾游先生向《蘋果》投訴:「政府拖這麼久才作出決議,完全沒有盡到監督責任!」

中南部建商長期習慣將外水外電費用額外收取,交屋時才告知,引爭議。

內政部2011年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明白規定,賣方領得使用執照時,必須接通自來水、電力以及各項設施後,才得通知買方驗收。不過卻無明確指出接通費用須由誰支付,加上中南部業者長期習慣將外水外電費用額外收取,時常引發消費爭議。 

「對購屋族不公」
過去曾發生建商因擔心消費者不願負擔外管費用,竟要求接受地下水作為水源,且建商認為,房屋只要能具有房屋的外觀,內部管線安裝好就好,外水外電管線施設不在契約範圍內。
因此今年內政部5月2日重新解釋,指出往後外水外電費用應由建商支付,卻引起許多購屋者不滿,認為3年前建商已違法在先,對這段時間已支付該筆費用的購屋族很不公平。
新竹讀者鄭小姐表示,當初根本不知道建商不應收取外水外電費用,去年就已繳高達37萬元費用、並非小數目,若由現在開始才不收取,那對同個案子卻早已簽約完成的民眾很不公平。 

居住功能須完備
準備交屋付款的台中讀者游先生更痛批:「剛好下個月要付建商外水外電費用,才猛然發現政府放任建商,讓業者對買房的民眾能撈則撈,完全沒有盡到監督之責,否則怎麼會拖到現在才解釋,這不就是幫忙墊高房價嗎!」
其實,法律也規定預售屋要達到交屋的程度,必須具「現代人」居住功能,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建商當然有責任完成外水外電,才得以交屋,不應將風險轉嫁消費者,不然在簽訂契約時、就要確認所有費用事項,下周消保會將找建商協商。 


外水外電收費爭議大事紀
應另訂日落條款
台中縣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陳正哲澄清,內政部作出解釋後,未來建商也會有個依循,但若要溯及既往,不僅困難度太高,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對於購屋族要負擔的總價並無太大差別,反而會製造彼此不信任。他也呼籲內政部,可另訂出日落條款,拉長實施時間,讓建商、民眾能適應。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3301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何?

1.遺產中的農業用地和地上的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


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



數,免列入課稅。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



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



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



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就要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



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



地者,不須追繳遺產稅。



2.農業用地經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其為何時變



更,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



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得分



別檢具由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所出具文件,向主管稽



徵機關申請適用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或



第二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或



田賦:(1)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



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者。(2)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



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於公告實施



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之計畫用途申請



建築使用者。



3.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於列管5年內經初次查獲承受



人未將該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其情形如果是承受人將該



農地移轉,國稅局會限期令承受人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



作農業使用,如未於期限內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



使用,才會追繳遺產稅。



4.免徵遺產稅的單筆農業用地,於5年列管期間內,如經



繼承人辦理分別共有登記而部分繼承人移轉其持分,或經



全體公同共有的繼承人移轉部分持分,並且能夠提示有效



且面積與該移轉持分相當的分管契約供稽徵機關查核者,



僅就移轉的持分部分補繳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



(財政部91.10.28台財稅字第0910456668號令)



(財政部98.8.24台財稅字第09800224880號令)



(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第39條)

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更新】逾7成建案收瓦斯管線費 高市府研議開罰



民間團體、台灣消保會今到高雄市府前送陳情書,指該會調查高雄15處建案,有11家建商違法收瓦斯管線費,違法比率高達7成3,要求高市府「硬起來」處分建商。高市府也認為建商不應收此費用,但因中央無罰則,指會先規勸建商勿再收此費用,並擬依自治條例精神自訂罰則。

台灣消保會秘書長呂英瑋今指依內政部頒訂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商應接通瓦斯配管,因此建商無權向消費者收瓦斯管線費。而依該會調查高雄15個建案,包括京城、全城、聯上等11個建案的建商,都違法向購屋者收2萬多至4萬元不等的瓦斯管線費,另有4家未收。

呂英瑋指連高雄都有「一市兩制」情況,今該會送陳情書,要求高雄市府地政局令建商勿再向購屋者收瓦斯管線費。高雄市府地政局主秘龔振霖指若依內政部函示,建商確實不該向購屋者收瓦斯管線費,但中央無訂罰則,現階段會先請公會規勸建商會員,別再收取此費用,另方面會考慮依自治條例精神自訂罰則。

對先前已繳瓦斯管線費的購屋者,高雄市府消保殷茂乾說,可向市府申訴,再依個案方式,由市府代消費者與建商協調。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秘書長林佩華說,上述被台灣消保會點名的建商都是其會員,先前高雄法院已有判例,認為購屋者是否該付瓦斯管線費,屬雙方契約約定,因此判決建商收瓦斯管線費未違法,若高雄市府要自訂罰則處罰收瓦斯管線費的建商,應解釋其適法性,否則公會與所有建商會員都不會服氣。
(吳慧芬/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14:23
更新時間:19:47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429/388295/applesearch/%E3%80%90%E6%9B%B4%E6%96%B0%E3%80%91%E9%80%BE7%E6%88%90%E5%BB%BA%E6%A1%88%E6%94%B6%E7%93%A6%E6%96%AF%E7%AE%A1%E7%B7%9A%E8%B2%BB%E3%80%80%E9%AB%98%E5%B8%82%E5%BA%9C%E7%A0%94%E8%AD%B0%E9%96%8B%E7%BD%B0

預售屋合約 須載明車位登記坪數


留意單價是否含車位面積 法定車位無獨立權狀




消保會要求建商,在出售預售屋停車位時,應詳細告知停車位面積、計算方式與佔共用面積的比例。黃競鋒攝
【倪浩倫╱台北報導】停車位的有無,是民眾購屋的考量因素之一。但過去預售屋給的停車位資訊較不足,僅告知車位長、寬、高,行政院消保會已要求建商,應該明確告知停車位面積的計算公式,以及停車位佔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
機械車位總價低,但停靠較不便且須定期保養,民眾購買前務必要求試停。
現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僅要求建商標示車位的長、寬、高度,及含車道和其他必要空間的總面積。
消保官陳星宏表示,購買預售屋車位的民眾,因此沒有辦法知道,其所買的車位,到底佔共有部分總面積比例的多少。「故為了讓預售屋停車位資訊透明化,消保會已通過內政部提案,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作出修正。」
陳星宏指出,消費者常常花了數百萬元,卻僅知道自己車位的長度、寬度各幾公尺,實際登記坪數是多少卻一頭霧水,故要求建商明確告知停車位面積、計算方式、以及揭露公設包含的範圍,如車道、坡道和機電設備等,讓停車位資訊更透明。 

簽約前參考政府範本

「建商若明確告知消費者,其停車位佔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便能讓消費者檢視,建商有無在建管單位勘驗完畢後,以『二次施工』多劃停車位超賣、壓迫消費者停車空間的情況。」陳星宏提醒,簽訂任何定型化契約前,應參考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發布的範本,或上行政院網站下載相關資訊。
停車位有分法定、獎勵、自行增設3種,根據預售屋買賣契約,法定停車位並無獨立權狀,是以共用部分持分來分配給承購戶。獎勵、自行增設的車位,則有獨立權狀。成屋的建物所有權狀上,會在共有部分註明,該停車位權利範圍,如10000分之56,將這個數字乘上共用部分的總面積,即為車位登記面積。
民眾在購屋時,看到每坪單價略低於市場行情的房子,應先留意是否含車位面積。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提醒,成屋雖幾乎有明確標示停車位坪數,(停車位權利範圍乘上共用部分總面積),但買方在看屋時,須注意總坪數內,是否包含停車位面積,「同樣坪數的房子,含車位面積的單價,會低於不含車位面積的房子。」 

考量駕駛進出方便性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提醒,一般大樓停車位,大多為2根柱子間,規劃3個車位。消費者購屋前,應詳細詢問或實地查看,停車位旁邊是柱子或是牆面,若為牆面,根據「建築技術規則」,臨牆壁的車位不得為2.5×5.25公尺的小型車位,並建議以駕駛進出方便性來選擇車位。「因台灣駕駛座在左邊,車位兩側若為牆面,建議選靠右側車位。若為柱子,可選左側車位。中間格雖較好停,但易受兩側車主技術影響,不確定性大。」至於位置,江龍名則建議,車位最好靠近電梯,方便採買後提東西回家。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40503/35805553/applesearch/%E9%A0%90%E5%94%AE%E5%B1%8B%E5%90%88%E7%B4%84%E9%A0%88%E8%BC%89%E6%98%8E%E8%BB%8A%E4%BD%8D%E7%99%BB%E8%A8%98%E5%9D%AA%E6%95%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