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 星期四

嚴凱泰:你連吃都不能控制,那你還能控制什麼呢?

影響我蠻深的一句話
所以我也毅然決然的減肥
從體重85公斤減至70公斤
套一句周董的話:哥練的不是肌肉,哥練的是毅力
連自己體重都控制不了,何來能力去為團隊創造幸福


這麼年輕就這麼胖

表示你一點毅力也沒有

我15個月減15公斤,靠的是意志力

因為這樣想
我用15個月的時間 ,
減了15公斤(體重從92公斤減到77公斤)。
我的祕訣是...
我的祕訣是靠自己的意志力...

不要吃宵夜

我大學時經常吃宵夜,3點才睡覺,過的是夜生活,
體重從77公斤胖到85公斤,你看宵夜吃不得。

不要應酬

回國工作後應酬很多,胖到92公斤。
有一次媒體登一張我的側面照片,看起來像50歲,
臉圓圓、下巴兩截,我覺得這樣不對。
再這樣胖下去,企業形象會出問題,
這麼年輕就這麼胖,表示一點毅力也沒有,表示你不care!

繼續放任自己散漫 後果將不堪設想

我是拿我高中畢業那年的體重77公斤做標竿。
任何年紀都應有個標準的體重,一定要去保持。

如果你放任自己散漫下去,
散漫兩天就會散漫四天,
散漫四天就會散漫八天,
散漫八天就會散漫八年。

我到現在還維持每週運動4~6次,每次游泳45分鐘,
先快游5~10分鐘,後面慢慢拉,練耐力,
再做一些舉重,保持肌力,還做仰臥起坐。我不能不動。

我老媽(裕隆董事長吳舜文)85歲了,
還每天做運動,散步、做香功、早起跟睡前都要做操。

這個社會上很多人為了工作,
為了理想在拚命,疏忽健康。
心臟病、高血壓、中風,一下就發作,這很可怕。
所以隨時隨地自己要監督自己。

你連吃都不能控制 那你還能控制什麼呢

我從很忙很懶很胖,轉換到控制飲食和運動,
是因為我很愛漂亮。如果你對自己要求不夠完美,
你怎麼要求別人?怎麼要求企業?
你連吃都不能控制,那你還能控制什麼呢?

今天叫你少吃兩口飯,你都控制不住,

那你怎麼去經營事業?

怎麼做出產品?怎麼做出服務來讓消費者接受?
(台積電 董事長)張忠謀管這麼大的企業,
每個星期六、星期天還是去運動,
他就是要有好的身體才能管那麼大的企業。

靠毅力突破關卡 非常有用

碰到關卡時就靠determination(毅力)。
我把食物再下降,運動量再往上提,
一直push自己一定要達成目標。

活到老,動到老

任何時間、任何年紀都來得及開始做運動,
不要說我已經多少歲了、以前都不運動,所以不想運動。
你運動再怎麼不行,總可以動動手動動腳,散散步吧,不要讓自己胖起來。
例如訂個標竿,
每天到大安公園走個10圈,會很舒服,
心跳、血壓等等,工作精神會很集中。

用意志力,

控制飲食 並持續運動一段時間,

養成習慣之後,

你會發現,自己更有毅力 往人生目標前進囉...

2015年12月2日 星期三

味噌忌沸騰、牛奶+黑醋安眠,5健康調味料這樣吃

【早安健康/林明慧編譯】調味料就像化妝一樣,濃抹淡施各有所好。不過它們除了替料理增添風味外,其實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好處。以下介紹5種調味料,教你如何吃得更健康。

味噌-預防老化


日本料理評論家吉鶴亞紀子表示,味噌是用黃豆製成的,不僅蛋白質含量豐富,還能抑制膽固醇、打掃血管、延緩老化、補充女性荷爾蒙,同時預防虛冷和貧血。利用味噌湯裡麴的效果來吸收蛋白質幫助消化,讓腸胃減輕負擔。

不過煮味噌湯時,千萬不可以在沸騰時放入味噌。高溫會破壞味噌的乳酸菌與酵母,煮出來的香味也較差。建議先把湯底、豆腐等煮滾後熄火,等湯冷卻後(約50度,微溫)加入味噌拌勻,再開火煮一會即可(不可久煮到滾)。另外,添加海帶芽、昆布等海藻類,豐富的鉀能幫助排出體內多餘鹽分,味噌湯吃得更健康。

橄欖油-降低血脂

日本橄欖油品油師根本千代子指出,橄欖油中最多的好脂肪酸為油酸,它能降低壞膽固醇,並維持好膽固醇的功能。日本腸道權威松生恒夫建議,每天攝取1~2匙橄欖油,潤腸排便解便秘。

保存橄欖油要特別注意「光」,照射光後空氣中的氧氣會與油的成分反應而酸化,產生對人體有害的物質,這也是為什麼裝橄欖油的瓶子大多是綠色的原因。此時再多包一層鋁鉑紙,便可完全阻斷光線,不浪費橄欖油的營養成分。

鹽麴-改善便秘


鹽麴是以鹽、米麴、水混合,讓其自然發酵熟成的一種日本傳統調味料,日本研究抗老化權威白澤卓二教授表示,鹽麴含有豐富的乳酸菌,與跟食物纖維有相似作用的蛋白酶抗性蛋白一同調整腸內環境,可消除便秘、清除毒素,幫體內做好環保。

鹽麴大多用來醃漬肉品或蔬菜,但是直接加熱燒烤後,乳酸菌反而都死壞。日本料理營養師青木敦子建議,煮完後再稍微塗一些鹽麴,不僅吃得到功效,味道也更豐富。

番茄醬-養顏美肌

青木敦子表示,番茄醬含有大量的茄紅素,能抑制因紫外線導致的肌膚酸化,其效果是有「返老維生素」之稱的維生素E的100倍!而且只要4大匙,就相當於大番茄兩顆的含量,輕鬆滿足一日所需。

茄紅素為脂溶性,與油一起食用更好被人體吸收利用,從這個觀點來看,義大利麵、蛋包飯等是非常好的養顏料理。不過購買番茄醬時注意有無過量添加物及鹽分,挑戰自製番茄醬更健康喔!

黑醋-消除疲勞

黑醋的發酵時間比一般醋還長,富含維生素、礦物質、胺基酸、有機酸等營養成分,還能加強脂肪燃燒,並讓身體不容易感到疲倦,特別適合氣候交替時節食用。

青木敦子表示在150c.c.的牛奶加入一大匙的黑醋攪拌,再添一點蜂蜜調味,牛奶的色胺酸有安眠效果,搭配黑醋食用鈣質更好吸收。睡前飲用,消除一日疲勞。

2015年10月25日 星期日

租屋定型化契約 不得限制報稅

華視 – 2015年10月21日 上午5:00
為了遏止惡房東,內政部草擬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當中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報稅,而且應該由房東負擔的稅,如果在合約期間因政策調高也不能轉嫁到房客身上,最快年底上路,草案雖然只規範企業經營者,但像是惡房東張淑晶、投資客劉媽媽這樣的職業房東,也必須受到規範乖乖繳稅。
惡房東張淑晶,面對鏡頭哭得聲淚俱下,實際上卻利用合約欺騙,動不動就告房客,這樣的惡質職業房東,內政部打算用嚴格的合約約束她!內政部地政司,草擬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明定房東不得限制房客報稅,應該由房東負擔的稅,如果在合約期間因為政策而調高,也不能轉嫁給房客,其實一般人租房子也都會被房東問會不會報稅。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要報稅,房租當然高一點,跟扣除的稅費相比,當然還是減房租比較划算,但是這個草案只規範企業經營者,像張淑晶、劉媽媽等職業房東,查核後才會受到規範。新法希望讓企業房東、職業房東如實繳稅,最快年底上路,否則按次處罰,最高罰鍰50萬元。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避免賣房遭奢侈稅錯殺 財政部頒解釋令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015年10月18日電)
「房地合一」新稅制明年上路,不動產特銷稅(奢侈稅)同步停徵,但為避免仍有民眾遭錯殺,財政部日前新增列12種非短期投機的房產交易,可免徵奢侈稅。
配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明年實施,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將同步停徵,出售持有2年內的房地課以重稅,將改由房地合一新制取代。而財政部本次核定公布的12種非屬投機交易態樣,適用免課特銷稅時點,可回溯至今 (2015) 年1月9日後,並適用至今年不動產特銷稅落日為止。
財政部表示,本次增列12種非短期投機的房產交易,以直系親屬間的不動產交換、以地上權土地與營業人合建分屋等態樣為主。官員指出,不動產奢侈稅雖於年底落日,但此段時間的不動產交易,財政部仍應給予明確解釋,才能供納稅義務人與稅捐稽徵機關做徵免稅捐依據。
此次財政部所公布的12種非屬短期投機交易態樣如下:
一、 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的不動產,且該贈與人是因繼承取得該不動產。
二、 直系親屬間交換不動產,且交換後持有該不動產期間均超過2年。
三、 所有權人銷售因繼承信託利益請求權而取得的不動產。
四、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取具保護令的所有權人,為躲避施暴者,銷售其名下僅有1戶且確供自住使用的房產。
五、 所有權人銷售持有逾2年的房產,併同銷售共有設施及基地應有部分。
六、 所有權人為興建慈善事業使用之房舍所購買的土地,已取具建造執照,但因通行權糾紛無法動工,且經調解無效果而銷售該土地。
七、 所有權人銷售於取得土地前遭鄰居占用供車輛出入等非建築使用部分土地與該占有人,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
八、 所有權人購入房產後,始知該房屋之氯離子或輻射含量逾國家檢測標準值,經法院訴訟、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解除契約未成立,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該房產。
九、 債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取得債務人持分的房地,經法院訴訟、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且以相當於原承受價格銷售與其他共有人。
十、 所有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不動產並繳清差額價金,因債務人提起異議之訴,致2年後始取得權利移轉證書,訂約銷售該不動產。
十一、 扶養義務人為履行其扶養義務依法院和解移轉持有已逾2年之不動產與受讓人,受讓人亦依和解內容銷售該不動產者。
十二、 所有權人以持有逾2年之自住房屋及地上權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取得未達1戶的持分房地,並與營業人併同銷售的房地。

2015年10月1日 星期四

房價就算回到1997年,買不起的一樣買不起!!

千金難買早知道
買房不就是選擇自己合適的地段,能負擔的房價(貸),就好了!
大亨找到1997年的房貸利率新聞,如圖
時光就算回到1997年,當初的利率是8.55%
以當時400萬的房價和現今1000萬的房價做比較的話
400萬的房價全貸,利率8.55%
20年的房貸平均每月繳款約34840元
目前1000萬的房價貸款成數為7~8成
分別以700萬和800萬的20年房貸,並以2%計算
700萬每月繳款約35412元
800萬每月繳款約40471元
我相信,當初就算沒有第一桶金,房子又可以讓我們全貸,買不起的人依然是買不起!!
如果您是有能力買房的人,何必聽信那些買不起房人的話呢?何必和他們隨之起舞呢?
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市場!也沒有辦法預測市場,何必聽信那些喊了空頭N年,一直押閒家的學者跟名嘴的話呢?他們在這N年裡嘴上一直喊空頭,也是買了房自住啊,何況他們也不會以他們嘴上的房價來賣屋呢!!
人生是自己的,選擇權是在自己身上,就看你要選擇要當有房一族還是永遠當個無殼蝸牛?
現在的房地產資訊走向公開透明,選擇好的條件,自己喜歡、負擔的起、而且有需要,建議您那就買了吧!!
買房自住,長期來看都是贏家,能當贏家就別選擇當抱怨家!!

閱讀分享:創業就是做就對了!!

無數創業家以為他們的工作就是寫出一份偉大的營運計畫書,殊不知計畫只是種學習工具,甚至還不如。
如果你真的要開發新玩意兒,就在市場上做出產品服務原型,然後開始和顧客對話。與其浪費6個月時間寫計畫,不如做些試驗吧!!
想創業,先問自己有沒有創業家精神
靠著參加研討會或讀書,不會讓你成為成功的創業家。要勝出,就不得不放手一博。你必須將自己的點子做成產品原型,送到潛在顧客手中,然後根據他們的想法再往下發展。
創業家精神是種心態,如果你渴望成為一名創業家,記得把以下幾點建議放在心上:
  1. 想想個人擅長的技能-並且去找尋重視你的新興市場。對於有理想抱負的創業家而言,能夠善用自己的技能去做些自己喜歡的事,無疑是個不錯的起步。享受這個過程,通常會做得更好。
  2. 如果你發現了大商機,建立一間公司去資助另一間公司-也就是說,先鎖定一個利基,然後利用已經成功的利基去資助更大的願景。一旦你促成一些現金流動,就會有更多選擇可以去擴大規模,追逐更大的目標。
  3. 新創公司確實是由創辦人建立的,但建造偉大的公司則要靠團隊-去尋覓其他擁有你缺少的強項的人一起合作。你應該無時無刻都在尋找厲害的人,並且樂於接納各種專業人才。若是你能以身作則,以誠待人,就能找到優秀的夥伴加入。激勵他們去盡情發揮所長吧!
  4. 尋找好導師-某個可以給你啟發、建議、諮詢,並且敦促你把事情做得更好的人。會毫不留情地直言不諱的好導師是無價之寶。而且別忘了你也可以提供幫助,成為後繼者的導師。
  5. 抱持精實模式的心態-發掘一些廉價的方法去嘗試不同的點子,別怕失敗。善用所有資源-辦公空間、科技、人員等。要比你的對手更認真打拼,聰明做事。接受自己缺乏資源的事實,將之轉為自己的優勢。
  6. 不斷傾聽顧客的聲音-多花時間和顧客對話,這樣你可以近距離發現他們的問題。善用顧客回饋的意見當作為你指路的北極星。謹記,顧客不一定永遠是對的,但他們永遠不會錯。
  7. 面對市場環境和趨勢,保持警戒-這麼一來,你就可以知道顧客未來所需的產品和服務。

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脂肪肝可逆轉!多吃菠菜、青背魚,6種食物保肝降脂

早安健康 – 2015年7月31日 上午11:06
【早安健康/林芳羽編譯】根據財團法人台灣肝臟學術文教基金會網站顯示,台灣成年人約有26%~34%罹患脂肪肝,好發年齡層在40~60歲之間。不過現在許多年輕人愛吃速食,又久坐不動,導致患者有年輕化的趨勢。大多數脂肪肝患者不會有任何不適,所以難以察覺。目前可藉由腹部超音波或電腦斷層掃描發現。
有脂肪肝的人,同時罹患高血脂與動脈硬化的機率會增大,最好儘早透過調整飲食與做運動改善。一旦有動脈硬化的症狀,就會增加心肌梗塞與腦中風的風險。脂肪肝本身雖然不會造成不適,但其衍生出的疾病不僅會留下嚴重後遺症,還可能對生命造成威脅!
除了先天體質,攝取過多脂肪、肥胖與飲酒過量都容易造成脂肪肝。想要治療脂肪肝,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出致病原因,徹底改掉不好的習慣。一般來說只要貫徹飲食控制,再加上每天適度運動,1~2個月就可以看到成效!
游泳、散步、騎腳踏車這類全身運動都很適合。儘量選擇不會太累,可以長時間持續下去的運動,而不是短時間激烈運動。運動以外的部分,則可以參考日本健康情報網站健康応援.com提供給脂肪肝患者的飲食生活建議。
【適合脂肪肝患者攝取的食物】
1.背部呈現青色的魚類
秋刀魚有防止血液凝固、抑制血管收縮的作用,除了改善脂肪肝,對預防高血壓與心肌梗塞也有效果。秋刀魚所含的DHA可以讓血液中的膽固醇含量降低,十分適合脂肪肝患者食用。
2.黃綠色蔬菜
菠菜含有豐富β胡蘿蔔素、礦物質與維生素,這些成分都適合有肝臟疾病的人。除了菠菜,南瓜、小白菜、青椒、秋葵、芥菜、豌豆、辣椒、羅勒也都屬於黃綠色蔬菜。
3.裙帶菜
裙帶菜、昆布這類海藻,除了富含維生素、礦物質,還有高纖維低熱量的優點。裙帶菜有抑制脂肪與膽固醇堆積的功效,也因為熱量很低,減肥當中也可以安心吃。
4.醋
醋含有檸檬酸,可以提高熱量消耗效率,達到抑制脂肪堆積的效果。醋如果跟蛋白質一起攝取,則可以活化胃中消化酵素,讓熱量代謝效率更上一層樓。
5.白肉魚
鯛魚、鱈魚、鰈魚、比目魚這類白肉魚,吃起來口味清爽,也是低脂肪蛋白質的優良來源。
6.雞胸肉、脂肪少的牛肉豬肉
有肝臟方面疾病的人,不得不注重蛋白質的攝取。雞胸肉的熱量大約只有帶皮雞腿肉的一半,蛋白質含量卻高達3倍,十分適合脂肪肝患者。
【改善脂肪肝生活6要點】
1.多攝取蛋白質
2.不過度攝取碳水化合物

3.多攝取食物纖維

4.避開高脂肪食物

5.少喝酒、少吃甜食

6.運動

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2015/8月 房價走勢到底如何跌?可不可以買?

最近好多朋友都在問我:
「現在房價真的在跌了嗎?」
「那要什麼時候才能進場呢?」

的確,現在新聞都在報導房價下修、甚至未來會崩盤,普遍民眾一定會想說,再等等好了!

「那…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呢?」

首先,要教大家看懂何謂房價在跌?以新北市新莊區為例:
新莊頭前重劃區一開始的推案大約是單坪3字頭至40萬在賣(這個價格已經是建商當初評估過有獲利的期望價),由於市場熱度,這幾年建商順勢一路往上喊到單坪60萬以上,以這幾年的走勢來看,當然就有人買在單坪3x萬,也有人買在單坪5x萬,由於今年的市場慢慢從顏總顏炳立講的群魔亂舞,要回歸基本面了,新莊頭前重劃區也從上看60萬,回歸到現在的4550萬,總價3000萬以上的某些建案,甚至可以談到4字頭,各位朋友判斷一下,這樣的房價算是有跌?還是沒跌呢?

市場已經回歸到基本面,自住客已經成為房市的主流,以新莊1000萬以下為例,家民手頭上還是有一堆客戶和朋友找不到好的房子可買,還是處在「求過於供」,屋主依然很堅持,特別是這幾個月市場成交案件,1000萬以內行情根本沒什麼變動,甚至低總價的500~800萬,還是都有創新高的行情出現,說房價跌?那跌在哪呢?

「現在房價高低總價兩樣情」

如果各位朋友的預算,在該區域算是較中低價位的,家民建議各位,還是趁今年買房,未來不會被課徵房地合一稅,看到喜歡的就能進場,當然前提是不用特別去追價囉!除非這間房子真的很喜歡。

如果購屋預算在該區域是高總價的朋友,的確高總價的房價已經在鬆動,不過鬆動價本來就是故意開高價要給『有錢人買』的價錢,自住型的客戶,不妨趁這一波,某些建商求現金入袋,可以大膽出價,如果有幸遇到某些業者,已經願意給我們早期推案的購買價了,價格已經比上一波買的住戶相對便宜了,此時不出手,更待何時?


好的時機點有人買房子還是會賠錢
時機不好也是有人買房子賺錢
買房為何自住沒差?
您只要選對產品,符合自己的預算,負擔的起
反正都要繳租金,何不繳房貸?

買房建議找專業的仲介為您評估該區域、社區的優勢,還有房價的評比,只要有耐心,一定能挑出CP值高的不動產,如果您挑選的區域是像新莊一樣,擁有重大建設、交通、就業機會、文化產業,這時更該好好挑選,因為時機是不等人的。



2015年7月21日 星期二

醬油和蜂蜜常溫或冷藏?7種該放冰箱的醬料

【早安健康/林芳羽編譯】去到餐廳時常會看見番茄醬、黃芥末等醬料就放在桌上自由取用,在家中也可能隨意擺放在餐桌上或廚房櫃子。每個人家裡一定會有各式的調味料,平常容易忽略掉它們適合保存的方法,不過也不是全部丟進冰箱就萬無一失。以下就由日本女性生活與育兒情報網站mamatenna來告訴大家該如何正確地保存調味料吧。

【適合常溫陰涼處】

1.橄欖油:放冰箱可能會造成凝固,影響風味。

2.蜂蜜:保存在太低溫的環境,容易讓糖分產生結晶影響口感。

3.味醂:味醂是帶有甘味與酒味的含酒調味料,也是許多菜料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調味料。味醂遇到太低溫容易產生糖分的結晶。

4.砂糖:有很高的吸濕性,保存時一定要放進密封容器中,放置於低溫低濕處。

5.鹽巴:與糖相同有很好的吸濕性,建議放進密封容器中,保存於低溫低濕處。天氣潮濕炎熱時也可以放進冷藏,不過要注意結露問題。

6.醋:基本上可以放在常溫下,不過如果天氣炎熱時則建議冰冷藏。

★小提醒:提到陰涼處,許多人第一個可能想到的是流理台下的櫥櫃,不過流理台下夏天容易把熱氣悶住,還可能因為靠近地板與水管而濕氣很重。家中的陰涼處可能會隨季節變動,建議要隨著天氣移動保存位置。另外,調味品買回家後,最好閱讀包裝上的保存方式,根據不同商品的建議保存,才能常保新鮮。

【適合放冰箱冷藏】
1.醬油:如果常溫置放比較容易氧化。

2.味噌:也可冷凍,比較不會讓風味下降。

3.橙醋:橙醋是由醬油、味醂、柳橙汁與酒等東西調製而成,常見於火鍋店,適合搭配涮肉片。不過要注意這種多種成分混合調製的調味料會比單一成分的調味料更容易腐敗。

4.美奶滋:常溫保存容易讓風味下降,不過也必須注意不要冰在0度以下的環境,免得油分離分層。

5.番茄醬:常溫保存容易讓風味下降。

6.芝麻油:常溫保存容易氧化,不過如果是溫度較低的陰涼處也可以

7.麵露:搭配涼麵、蕎麥麵蘸食的麵露,甚至比醬油容易腐壞,一定要冷藏

★小提醒:以上的調味料放進冰箱,瓶瓶罐罐常讓人放到忘記。建議冰進冰箱還是要儘早吃完,或是定期檢查有沒有過期才能避免不小心吃進不新鮮的食物!

2015年7月12日 星期日

颱風簡訊通知房仲上班 不到「須請假」惹怨

記者  蔡明勳  高嘉甫  /台北  報導 
2015/07/11 13:42 (更新時間:2015/07/11 16:02)
中颱昌鴻掠過北台灣,帶來不小雨勢,為了避免意外發生,台北市停班停課,但卻有房仲員工抱怨,公司當天上午突然傳簡訊,要求員工下午必須上班,連鎖餐飲旗下企業,同樣有員工不滿,必須冒著風雨出門,對此,兩家公司解釋,只要員工所在地或上班經過地點風雨太大,可不用出勤,沒有強迫,但依規定不會支薪。
昌鴻來襲,台北市午後風雨明顯增強,避免意外發生,9日晚間就宣布10日停班停課,沒想到卻有房仲業者,颱風天上午臨時通知員工要上班。
房仲員工:「昨天我們都有來,還是ok,因為雨也不是很大。」
房仲員工投訴總公司,10日上午10點多,突然發簡訊,要求大台北地區分店,下午恢復上班,否則得要另行請假。房仲員工:「人家的房子交給我們,這麼多錢,上千萬、上億,我們沒有幫他照顧好,我們也要負責任。」
第一線員工低調緩頰,總公司則表示,房仲屬於服務業,客戶物件還是需要提供相關服務,如果同仁所在地點風雨太大就不強迫,但薪資不計,不扣全勤獎金,也不列入事假天數計算。
記者高嘉甫:「王品集團也有員工投訴,明明放了颱風假,旗下相關企業卻都得上班,抱怨公司不顧他們的生命安全。」
號稱幸福企業,卻得冒著風雨出門上班,引發員工不滿,王品回應,旗下公司人力調配,會視當天風雨情況,依照員工意願協調,不會強迫,並且提供交通津貼。
根據勞動部相關規定,只要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轄區停止上班可以不出勤,僱主也可以不發當日薪資,但不能視為曠職,或強迫請假、扣全勤獎金,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颱風天勞工上班,注意安全之外,也得留意一下自身權利。

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

房地合一三讀 房市6現象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6日電)

房地產最重大的房地合一稅終於三讀通過,不確定因素消失,房市交易量可望回神。房仲研判市場不會因此出現拋售潮,且未來房市會出現6種現象。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受惠於明年元旦起實施的日出條款,現任大多數的屋主未來售屋只要持有超過兩年,都不會因為房地合一稅而多繳稅金。

信義房屋認為,房地合一稅新制,未來市場可能會出現6個現象。

1、適用自住課稅所得在新台幣400萬元以內免稅的民眾可能出現在2022年(6年一次400萬元以下免稅)。

2、由於房地合一稅對自住民眾短期交易沒有優惠,因此過去用人頭刻意規避奢侈稅的狀況將明顯減少。

3、約1、2年前購買預售屋,但登記買賣移轉的時間若在新制上路後,則交屋後再出售就得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4、近年熱絡的贈與行為,多利用公告價格與市價的差距節稅,日後若受贈者出售,並以房地合一實價申報時,將產生可觀的資本利得,抵消了贈與行為的節稅效益,因此今年下半年贈與或親等間買賣的案件勢必增加。

5、房地合一和舊制的申報制度相比,最大差異在於依舊制出售土地免資本利得稅,未來長期房價有上漲空間,又在新制上路前購買,並持有超過2年時間,未來再出售均適用舊制,相對划算。

6、台北市的高級住宅可能新制較舊制划算,主要是高級住宅的房屋評定現值高,加上併入個人所得後可能會適用40%或45%的稅率,因此在新制實施後再買,並持有超過兩年出售房屋,課20%或15%稅率反而划算。

信義房屋指出,對於前兩年購買預售案的民眾,可能會希望建商可以趕在房地合一上路前移轉登記,達到省稅效果,現階段還在市場上購屋的民眾,若認為未來長期房價仍有上漲機會,也會趕在新制上路前購屋。
1040606

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

房地合一稅過了! 明年元旦上路-20150605

2015-06-05 12:00:13 經濟日報 記者楊美玲、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部分條文,建立房地合一稅制,稅率分4級,最高45%,民國105年上路,對短期炒房者課重稅。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到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
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部分,自住免稅額訂為新台幣400萬元,扣除免稅額後,按10%稅率課徵。明年元旦配合房地合一稅上路,將停止課徵銷售房屋、土地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房地合一稅通過 財長:有三助力
房地合一稅制今日三讀通過,明年元旦上路,奢侈稅也將同步退場,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制能在短短兩周內三讀通過,乃天助、自助和人助,這是一個跨時代的稅制改革。」財政部初估首年會被課徵到的件數不到8500件,稅收約42多億元,將會用於長照和住宅政策,以落實居住正義及改善貧富差距。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制能順利三讀通過,可說是行政立法與朝野合作的最佳典範,同時也有三助力,首先是自助,為財政部全體同仁上下齊心努力一年;其次是人助,他感謝黨團立院、行政院長毛治國以及社運團體等各方的支持;最後是天助,剛好長照也通過,須要財源挹注,讓房地合一稅制從5月21日送至行政院,至今短短兩周就順利三讀通過。
張盛和分析,房地合一稅能在短時間三讀通過的重要決策,包括日出條款不回溯,讓外界反彈聲浪小,而且影響不大,以及奢侈稅退場,有助於健全房市。他說,房地合一稅制上路後,不確定因素消除,除了可健全房市外,也有助於金融穩定。
根據財政部初估,房地合一稅制實施第一年,課稅件數為8495件,稅收42.24億元;第二年課稅件數達1萬9816件,稅收85.54億元;第五年課稅件數有4萬8432件,稅收達174.39億元;第十年課稅件數則超過10萬件,稅收可達278.7億元。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制三讀通過,為我國稅制重要的一步,同時也為居住正義跨一大步,讓國家稅制更健全,而房地合一稅收則會慢慢增加,首年稅收雖未達50億元,但會逐年提高,到第五年則可超過174億元,將可成為長照的穩定財源,並且還可用於租金補貼等住宅政策。他說,房地合一主要是針對非自用不動產所得課稅,有能力的人多付一些稅以支持長照保險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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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拋售潮來了!新莊副都心屋主賠售也要逃

擁有國家級建設的城市現在絕對是先蹲後跳,想買便宜趁現在,現在進場已經比之前買的住戶還要超值~
~新莊、板橋為新北市雙軸城市~
新莊擁有三條捷運線:環狀線、新莊線、國際機場線(新北站可預辦登機中山高、汐五高、五楊高、特一線、特二線、台一線,副都心捷運站媲美大直美麗華(典華會館、AU捷運商城、台灣電影文化中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另外藍天集團得標的國際創新園區(50樓摩天大樓)、佳能集團總部皆會進駐,知識產業園區土地即將完工(預計五月),有那麼棒的規劃,房價僅新板特區的六折起(以新板特區成交單價80萬計算)
此時絕對是您最佳的進場時機,專營新莊重劃區,家民教您挑對好房!
09218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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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新北報導
市場已經在變化了!去年下旬、今年初新北市淡水、林口,甚至新竹竹北等「外圍區」,出現不少「平轉出售」案例,投資客先跑先贏,而大台北地區第一圈還沒感受到政府打房力道,
但隨著時間拉長、買氣凍結,現在新莊頭前、副都心也出現賠售逃命潮。 鐘擺效應已經啟動,新莊副都心、頭前重劃區也出現賠售潮。
 2011年中旬施行的奢侈稅,並沒有真正出現「逃命潮」,因為房價還在漲,但現今不少專家將2015年視為「起跌年」,
雖然市場資金仍豐沛、利率未升,但房地合一政策的震撼及央行限貸,都讓不少投資客撐不住,想先賣了再說。
 去年下旬、今年初,包括淡水、林口都出現平轉出售潮,但是現在這股風潮已經往市中心移動。
根據好房市調的調查,新莊副都心、頭前重劃區都有出現賠售案例,包括「興富發誠」的屋主,有每坪40.8萬元及每坪38萬元的賠售案例,「NY璞緻」則有每坪50萬元的賠售物件。
 同樣地,在副都心也有賠售案例,「遠雄國都」從每坪67萬元,降價至52萬元賠售;遠雄中央公園則從每坪65萬元,降價至每坪56萬元賠售,其餘「遠雄巴黎公園」、「鄉林淳青」都有類似狀況。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年前華固在新北市土城區推出的「華固新綠洲」,創新高價轟動土城,更有建商粉絲主動要購屋,但目前除了有屋主願意以成本價每坪53萬元平轉出售,同時也出現每坪47.8萬元的賠售案例。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分析,目前買氣差,降價是必然的,未來如果趨勢形成氣候,預料出現骨牌效應,預售、新成屋、中古屋價格將一同修正


原文網址: 拋售潮來了!新莊副都心屋主賠售也要逃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8654098829.html


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巴克萊:台灣房市進入政治冰河期

工商時報【記者張志榮╱台北報導】
巴克萊資本證券非科技產業研究團隊主管葉昌明昨(22)日指出,台灣房市已進入「政治冰河期」,未來18個月政策不確定性將衝擊大台北地區房價下跌5%至15%,其中又以台北市的豪宅,及新北市的新莊、林口、淡水等地區會面臨較大降價壓力。
葉昌明因而將華固(2548)、遠雄(5522)、冠德(2520)等3檔個股投資評等均調降至「中立」,合理股價預估值分別調降至69.9、38.8、24.6元,非科技族群較看好南亞(1303)與統一(1216)。
不過,葉昌明認為,冠德、華固、遠雄2014年現金收益率分別達8.1%、7.8%、10.1%,2015年也有5.2%、7.2%、6.2%,對股價下檔應可構成支撐。
葉昌明指出,與中國4月起紛紛祭出寬鬆政策不同的是,台灣政府在下列兩項因素考量下,房市政策將會轉趨嚴格:
一、接下來的選舉將使得政治人物制定有利於中低收入選民的房市政策;
二、政府無法提供年輕族群足夠的公共住宅;儘管台北市的換屋需求仍在,但投資需求預期未來兩年都不會好。
受到政府利空政策影響,去年房市交易量創下近12年來新低、且大台北地區房價約下滑3%至5%,葉昌明認為,受到下列兩項因素影響,未來18個月房價預計還會再跌5%至15%:一、需求展望依舊欠佳;二、央行自明年起將展開新一輪升息週期。
根據葉昌明的評估,台北市的豪宅(因房屋稅大幅調高)及新北市的新莊、林口、淡水等地區(供給明顯過剩),在房價上會面臨較大下修壓力。
葉昌明指出,新版資本利得稅制不但會衝擊房市需求,且會增加建商所得稅率;更甚者,房市景氣從去年開始丕變,後年起建商獲利能見度將降低,考量到房價走跌、銷售表現欠佳、稅率假設值拉高等因素,將建商淨資產價值(NAV)調降10%至26%。
葉昌明表示,目前營建族群股價大多處於過去6年投資價值區間的中低階位置、低於NAV預估值約30%至50%左右,但即便如此,如此低的投資價值預計還會持續至明年1月總統大選前,因為房市政策不會有利,加上華固與遠雄過去6個月股價表現還算不錯,都是此時調降相關個股投資價值的原因之一。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破解房地合一觀念 該買該賣了然於胸


行政院公布新版房地合一稅制,較原先財政部版本以課稅效率相比略為複雜,但只要弄懂自住優惠條件、奢侈稅同步退場、現有屋主不受影響的觀念,大可輕鬆看新版稅制內容。        

新版房地合一稅制較偏向公平性來考量稅制規畫方向,不過本週還有三場公聽會,再聽取各界意見。    

新版房地合一稅首先要弄懂的觀念是:        

1、105年1月1日開始適用新稅制,腦中要先以這一 天為時間軸,與先前舊制一切為二,這一天之後買進的房屋全數適用新的稅制,同一天奢侈稅退場消失。    

2、因為有奢侈稅2年的閉鎖期,所以回推兩年前,103年1月2日當天起之後取得的房地,「持有期不滿2年」,於105年1月1日實施前出售,課奢侈稅;若是在105年1月1日實施之後出售,課房地合一稅。            

3、最巧妙但又不易想得通的是,不論103年1月1日之前,一直到房地合一稅實施前(截止日是104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房屋,只要忍住「持有期滿兩年」再出售,將全數按照現有舊制來計算各項稅賦,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因此財政部認為近期房市買賣可望活絡,其實是會有賣方的「逃命波」或買方的「搶購波」。  

4、課稅的稅基是: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公告土地漲價總數額(非土地增值稅的稅額);成本是指買價、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裝潢費(要耐用兩年以上的裝潢、改良、增置)、修繕費等到房屋可使用前的一切費用;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 清潔費、搬運費等。前提是收據一定要保留為佐證。  

5、自住是指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的條件通通滿足,才適用課稅稅基(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部份按10%稅率課徵。預料若是政策順利上路後,第一個適用自用400萬元以內免稅的民眾, 將出現在民國111年。                             

 6、若是非自住者,或是僅部份滿足自住條件者, 一律改用境內居住者的稅率規定,也就是持有1年以下 課徵45%,1到2年內課徵35%,2年到10年課徵20%,10年以上課徵15%。                                   

7、自住重購自用住宅,現行規定僅限於小宅換大宅(以金額區分)才能退稅或扣抵,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新增規定大屋換小屋時,可按售價比例退稅或扣抵。同時配合自用住宅優惠6年適用1次為限,重購後5年內不 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8、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或是營利事業賣屋,持有1年以下課稅率45%,持有超過1年課稅率35%。  

2015年5月10日 星期日

售屋必看!奢侈稅條件變嚴格囉!

2015/05/04 出處:財訊趨勢特刊 第 0 期 作者:House123

一位新北市新成屋建案的代銷小姐說她有客戶已被要求提出佐證,因新法規初上路,措手不及,因此補繳了稅,售屋前不可不慎!

讀者來函詢問:「我兩年前在外縣市買了一間預售屋,去年以毛胚交屋,今年想以毛胚直接轉賣。我名下只有一間房子,是不是只要把戶籍遷進去,就不需要課奢侈稅呢?」
持有兩年內售屋的賣屋族注意了!奢侈稅條件變嚴格囉!以前只要名下無其他房產 (含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遷入戶籍、持有期間無出租無營業,就算持有不到兩年,也不用繳奢侈稅。不過,從今年起,除了以上條件外,還必須要能舉證「自住事實」才行。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已於今年一月七號通過最新的法規,為了避免用人頭買賣,新增「自住事實」這個免稅條件(相關法規連結,詳見第五條規定)。畢竟,要人頭遷戶籍不難,要人頭真的搬進去住,可就沒那麼容易。不過,「自住事實」要如何認定呢?除了水電帳單可不能只繳最低基本費用外,要自住總會裝潢、買家具、家電吧!自住族建議保留這些帳單和照片,作為日後需要提供的佐證。不過,如果你以為只要裝潢好,買家具家電來拍照,全天候點燈,偶爾來洗澡用水就可以避開奢侈稅的話,可就錯了!國稅局還會打電話詢問社區管理員、保全或鄰里長,問這一戶是否有入住!一位新北市新成屋建案的代銷小姐說她有客戶已被要求提出佐證,因新法規初上路,措手不及,因此補繳了稅,售屋前不可不慎!
由於毛胚屋僅拉好管線,衛浴設備、廚房、地板、油漆都還沒做好,如果你想要以毛胚直接轉賣,要舉證說明售屋前有「自住事實」實在有點牽強。在新法規下,建議裝潢以後先自住或收租,等兩年後再另作打算囉!
如果對是否符合奢侈稅的免稅條件有疑慮的話,可以先詢問地方國稅局。有些地方國稅局有提供「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約健診服務」,可以在售屋前先將資料準備好,確認符合免稅條件再安心售屋喔!

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 同社區以總戶數10%為上限

104-03-19 10:00 AM 發言人室

為避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內政部將限制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自今(104)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自91年開放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至去(103)年底止,陸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為避免陸資來臺投機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採行總量管制的數額及執行方式」,限制每年大陸地區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截至去年底,大陸人士取得土地共0.1525公頃、建物42戶。
又因考量兩岸關係較為特殊,為避免申請案過度集中,造成社會疑慮,所以參考新加坡組屋出租給外國人比例上限,每個鄰里整套組屋出租給外國人的單位,比例不能超過8%,而每一棟組屋的比例不能超過11%的規定,取其中間值,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我國住宅集中度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大陸地區人民許可取得該社區的住宅上限為10戶。
另外,考量大陸地區人民提出申請取得不動產前,需先辦理身分驗證程序,及來臺尋覓適合供自住用不動產,已投入相當時間、金錢成本,宜給予適當先期作業時間,作為新訂法令實施前的過渡時期,故這次新增集中度以總戶數10%的上限規定,將自本(104)年7月1日起實施,以維護其權益。
內政部強調,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占全國不動產交易量比例仍低,但隨著兩岸經貿及交流的增加,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的需求將增多,為能及時因應政府兩岸政策及不動產市場情勢變化,總量管制限額將以動態檢討調整,除每半年會商相關機關定期檢討外,必要時也將隨時機動調整,以強化現行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的相關管理機制。

聯 絡 人 :秦錚錚科長
聯絡電話:(02)2356-5246
發稿單位:地政司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業務最前線/商業郵件管理五原則

2015-04-23 02:36:24 經濟日報 吳育宏

雖然網路通訊軟體大幅降低「語音」溝通的成本,讓我們可以更頻繁地與國外客戶交談,但是「電子郵件」在國際貿易仍然是無可取代的工具。用書面文字溝通,除了讓雙方三思後再表達,避免因為國際語言的口音、慣用詞不同而產生誤解,更重要的作用是留下溝通紀錄,作為日後資料查詢、爭議釐清的依據。
然而,業務人員要改善無效率的溝通(客戶沒有回應),甚至是反效果的錯誤訊息傳達,必須注意商業書信的幾個基本原則。
第一,使用簡單的詞彙和文法。商業書信主要的目的是確保交易順利,而不是展現高深的語文造詣,養成習慣問自己:「這一段內容,還有更簡單、更淺顯的表達方式嗎?」
第二,儘可能「條列」你的內容。客戶可能同時處理多項事務,而且少有耐心研讀長篇大論的文字,「條列式」才容易吸引注意力並區分重點。條列式也有助於自己整理思緒,用更有邏輯的方式陳述事情。
第三,具體的人、事、時、地、物。當我們要溝通棘手的議題,例如:處理客訴、調漲價格、銷售談判等,業務人員是否具有「說服力」是最主要的關鍵。重複檢視你的郵件內容,納入更多具體的事實(fact),是提高說服力的必要步驟。
第四,明確的「待辦事項(To Do List)」。有時候客戶沒有回應或是沒有採取行動,是因為我們的請求不夠明確;或者,我們沒有把自己要採取的行動表達清楚,都會讓溝通不到位,產生誤解或拖延。
第五,電子郵件就是最好的專案管理資料庫。若是我們妥善地分類和歸檔,九成以上的重要資訊都在電子郵件紀錄裡供查詢。
業務人員身兼專案經理的角色,定期檢視「寄件備分」也會發現許多待追蹤和協調的工作。因此,一個人管理電子郵件的水準,幾乎決定了專案管理的成效。
我所共事過具備傑出「管理能力」的業務人員和主管,大多也是「電子郵件管理」的高手。
雖然是看似簡單的動作,其中卻包含溝通表達、邏輯思考等眾多能力,才能讓一個人把專業的工作變得簡單、變得有效率。
換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你連電子郵件都管理不好,客戶又怎麼會把上百萬的訂單交給你管理呢?
(作者是管理顧問,本專欄每周四刊登)

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20150413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4年4月13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1041302558號
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部  長 陳威仁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規定

壹、應記載事項

一、土地(素地)

(一) 標示及權利範圍:

1、坐落之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

2、面積。

3、權利範圍。

4、地籍圖及土地相關位置略圖等。

(二) 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登記簿有管理人時並應載明)。

(三) 交易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詳如登記謄本):

1、所有權(單獨或持分共有)。

2、他項權利(包括:地上權、永佃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典權、耕作權)。

3、 有無信託登記?若有,應敘明信託契約之主要條款內容(依登記謄本及信託專簿記載)。

4、基地權利有無設定負擔,若有,應敘明。

(1) 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包括:地上權、永佃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典權、耕作權)。

(2) 有無限制登記情形?(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他禁止處分之登記。)。

(3) 其他事項(包括: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及其他相關之註記等)。

(四) 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

1、是否有依慣例使用之現況,若有,應敘明其內容。

2、 有無共有人分管協議或依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規定為使用管理或分割等約定之登記,若有,應敘明其內容。

3、有無出租或出借,若有,應敘明出租或出借情形。

4、有無被他人無權占用,若有,應敘明被占用情形。

5、有無供公眾通行之私有道路,若有,應敘明其位置及約略面積等情形。

(五) 使用管制內容:

1、使用分區或編定

(1) 都市土地,以主管機關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準。

(2) 非都市土地,以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準。

(3) 若未記載者,應敘明其管制情形。

2、法定建蔽率。

3、法定容積率。

4、開發方式限制

            如都市計畫說明書有附帶規定以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或屬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禁限建地區者,應一併敘明。

5、 是否屬不得興建農舍或已提供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若是,應敘明其使用管制情形(非屬農業用地者免記載)。

6、若屬土地開發者,應敘明下列事項:

(1) 是否位屬山坡地範圍,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2) 是否位屬依水土保持法公告禁止開發之特定水土保持區範圍,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3) 是否位屬依水利法劃設公告之河川區域範圍,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4) 是否位屬依水利法劃設公告之排水設施範圍,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5) 是否屬國家公園區內之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6) 是否屬飲用水管理條例公告之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7) 是否屬自來水法規定之水質水量保護區,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8) 是否屬政府公告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場址,若是,應敘明其限制重點。

(六) 重要交易條件:

1、交易種類:買賣(互易)。

2、交易價金。

3、付款方式。

4、應納稅費項目、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

(1) 稅費項目: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等。

(2) 規費項目:工程受益費、登記規費、公證費等。

(3) 其他費用:簽約費、所有權移轉代辦費等。

(4) 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5、他項權利及限制登記之處理方式(如無,則免填)。

6、有無解約、違約之處罰等,若有,應敘明。

7、其他交易事項:________。

(七) 其他重要事項:

1、 周邊環境,詳如都市計畫地形圖或相關電子地圖並於圖面標示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之重要環境設施(包括:公(私)有市場、超級市場、學校、警察局(分駐所、派出所)、行政機關、體育場、醫院、飛機場、台電變電所用地、地面高壓電塔(線)、寺廟、殯儀館、公墓、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垃圾場(掩埋場、焚化場)、顯見之私人墳墓、加油(氣)站、瓦斯行(場)、葬儀社)。

2、是否已辦理地籍圖重測,若否,主管機關是否已公告辦理?

3、是否有被越界建築,若有,應敘明。

4、是否公告徵收,若是,應敘明其範圍。

5、有無電力、自來水、天然瓦斯、排水設施等公共基礎設施,若無,應敘明。

二、成屋

(一) 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

1、建物標示、權利範圍及用途:

(1) 已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坐落、建號、門牌、樓層面積(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主要建材、建築完成日期(以登記謄本所載為主,謄本上未列明者,應依使用執照影本或稅籍資料等相關文件記載)、權利範圍。

(2) 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A、合法建物

            房屋稅籍證明所載之房屋坐落、門牌、樓層、面積、所有權人及權利範圍、建築完成日期(依建造執照、使用執照或稅籍證明資料或買賣契約等相關文件記載);若稅籍資料上所記載之權利人和現有之使用人姓名不符者,請賣方提出權利證明文件。

B、違章建築

            房屋稅籍證明所載之房屋坐落、門牌、樓層、面積、所有權人及權利範圍(依稅籍證明資料等相關文件記載);若稅籍資料上所記載之權利人和現有之使用人姓名不符者,請賣方提出權利證明文件。若無房屋稅籍證明者(依買賣契約等相關文件記載),應敘明其房屋坐落、門牌、樓層、面積、所有權人及權利範圍。

C、若含有未登記之增建、加建部分,應一併敘明。

(3) 建物用途,詳如附建物使用執照、建物登記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法定用途文件(如建物竣工平面圖)。

(4) 建物測量成果圖或建物標示圖(已登記建物)及房屋位置略圖。

2、建物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登記簿有管理人時並應載明)。

3、建物型態與現況格局

(1) 建物型態

A、 一般建物:單獨所有權無共有部分(包括:獨棟、連棟、雙併等。)

B、 區分所有建物:公寓(五樓含以下無電梯)、透天厝、店面(店鋪)、辦公商業大樓、住宅或複合型大樓(十一層含以上有電梯)、華廈(十層含以下有電梯)、套房(一房、一廳、一衛)等。

C、 其他特殊建物:如工廠、廠辦、農舍、倉庫等型態。

(2) 現況格局(包括:房間、廳、衛浴數,有無隔間)。

4、建物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

(1) 所有權。

(2) 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包括:抵押權、不動產役權、典權,詳如登記謄本),若有,應敘明。

(3) 有無限制登記情形?(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他禁止處分之登記,詳如附登記謄本。),若有,應敘明。

(4) 有無信託登記?若有,應敘明信託契約之主要條款內容(依登記謄本及信託專簿記載)。

(5) 其他事項(如: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及其他相關之註記等)。

5、建物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

(1) 是否為共有,若是,有無分管協議或使用、管理等登記,若是,應敘明其內容。

(2) 建物有無出租情形,若有,應敘明租金、租期,租約是否有公證等事項。

(3) 建物有無出借情形,若有,應敘明出借內容。

(4) 建物有無占用他人土地情形(依測量成果圖或建物登記謄本等相關文件記載),若有,應敘明占用情形。

(5) 建物有無被他人占用情形,若有,應敘明被占用情形。

(6) 目前作住宅使用之建物是否位屬工業區或不得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或其他分區,若是,應敘明其合法性。

(7) 有無獎勵容積之開放空間提供公共使用情形(依使用執照記載),若有,應敘明。

(8) 水、電及瓦斯供應情形:

A、使用自來水或地下水。若使用自來水,是否正常,若否,應敘明。

B、有無獨立電表,若無,應敘明。

C、使用天然或桶裝瓦斯。

(9) 有無積欠應繳費用(包括:水費、電費、瓦斯費、管理費或其他費用)情形,若有,應敘明金額。

(10) 使用執照有無備註之注意事項,若有,應敘明。

(11) 電梯設備有無張貼有效合格認證標章,若無,應敘明。

(12) 有無消防設施,若有,應敘明項目。

(13) 有無無障礙設施?若有,應敘明項目。

(14) 水、電管線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更新?

(15) 房屋有無施作夾層,若有,該夾層面積及合法性?

(16) 所有權持有期間有無居住?

(17) 集合住宅或區分所有建物(公寓大廈)應記載之相關事項

A、住戶規約內容:

 (A) 有無約定專用、約定共用部分(如有,應標示其範圍及使用方式並提供相關文件)。

 (B) 管理費或使用費之數額及其繳交方式。

 (C) 公共基金之數額、提撥及其運用方式。

 (D) 是否有管理組織及其管理方式。

 (E) 有無使用手冊?若有,應檢附。

B、有無規約以外特殊使用及其限制

 (A) 共用部分有無分管協議,若有,應敘明協議內容。

 (B) 使用專有部分有無限制,若有,應敘明限制內容。

 (C) 有無公共設施重大修繕(所有權人另須付費)決議?若有,應敘明其內容。

 (D) 有無管理維護公司?若有,應敘明。

6、建物瑕疵情形:

(1) 有無混凝土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及輻射檢測?(若有,請附檢測結果,若無,則應敘明原因。)

(2) 是否有滲漏水情形,若有,應敘明位置。

(3) 有無違建或禁建情事?若有,應敘明位置、約略面積、及建管機關列管情形。

(4) 是否曾經發生火災及其他天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建築物損害及其修繕情形。

(5) 目前是否因地震被建管單位公告列為危險建築?若是,應敘明危險等級。

(6) 樑、柱部分是否有顯見間隙裂痕?若有,應敘明位置及裂痕長度、間隙寬度。

(7) 房屋鋼筋有無裸露,若有,應敘明位置。

7、停車位記載情形(如無停車位,則免填):

(1) 有否辦理單獨區分所有建物登記?

(2) 使用約定。

(3) 權利種類:(如專有或共有)

(4) 停車位性質:(包括:法定停車位、自行增設停車位、獎勵增設停車位,如無法辨識者,應敘明無法辨識。)

(5) 停車位之型式及位置(坡道平面、升降平面、坡道機械、升降機械、塔式車位、一樓平面或其他,長、寬、淨高為何?所在樓層為何?並應附位置圖。機械式停車位可承載之重量為何?)

(6) 車位編號(已辦理產權登記且有登記車位編號者,依其登記之編號,未辦理者,依分管編號為準)。

(二) 基地

1、基地標示

(1) 坐落之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

(2) 面積。

(3) 權利範圍、種類(所有權、地上權、典權、使用權)。

(4) 地籍圖等。

2、基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登記簿有管理人時並應載明)。

3、基地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詳如登記謄本):

(1) 所有權(單獨或持分共有)。

(2) 他項權利(包括:地上權、典權)。

(3) 有無信託登記?若有,應敘明信託契約之主要條款內容(依登記謄本及信託專簿記載)。

(4) 基地權利有無設定負擔,若有,應敘明。

A、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包括: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典權)。

B、  有無限制登記情形?(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他禁止處分之登記。)。

C、其他事項(包括: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及其他相關之註記等)。

4、基地目前管理與使用情況:

(1) 有無共有人分管協議或依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規定為使用管理或分割等約定之登記,若有,應敘明其內容。

(2) 有無出租或出借,若有,應敘明出租或出借情形。

(3) 有無供公眾通行之私有道路,若有,應敘明其位置。

(4) 有無界址糾紛情形,若有,應敘明與何人發生糾紛。

(5) 基地對外道路是否可通行,若否,應敘明情形。

5、基地使用管制內容:

(1) 使用分區或編定

A、都市土地,以主管機關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準。

B、非都市土地,以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準。

C、若未記載者,應敘明其管制情形。

(2) 法定建蔽率。

(3) 法定容積率。

(4) 開發方式限制

            如都市計畫說明書有附帶規定以徵收、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或屬都市計畫法規定之禁限建地區者,應一併敘明。

(三) 重要交易條件:

1、交易種類:買賣(互易)。

2、交易價金。

3、付款方式。

4、應納稅費項目、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

(1) 稅費項目:契稅、房屋稅、印花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等。

(2) 規費項目:登記規費、公證費。

(3) 其他費用:所有權移轉代辦費用、水電、瓦斯、管理費及電話費等。

(4) 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5) 賣方是否有附加之設備?如有,應敘明設備內容。

(6) 他項權利及限制登記之處理方式(如無,則免填)。

(7) 有無解約、違約之處罰等,若有,應敘明。

(8) 其他交易事項:________。

(四) 其他重要事項:

1、 周邊環境,詳如都市計畫地形圖或相關電子地圖並於圖面標示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之重要環境設施(包括:公(私)有市場、超級市場、學校、警察局(分駐所、派出所)、行政機關、體育場、醫院、飛機場、台電變電所用地、地面高壓電塔(線)、寺廟、殯儀館、公墓、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垃圾場(掩埋場、焚化場)、顯見之私人墳墓、加(氣)油站、瓦斯行(場)、葬儀社)。

2、是否已辦理地籍圖重測,若否,主管機關是否已公告辦理?

3、是否公告徵收,若是,應敘明其範圍。

4、是否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列管之山坡地住宅社區,若是,應敘明。

5、 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若有,應敘明。

三、預售屋

(一) 建物

1、坐落: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

2、建物型態與格局

(1) 建物型態

A、 一般建物:單獨所有權無共有部分(包括:獨棟、連棟、雙併等。)

B、 區分所有建物:公寓(五樓含以下無電梯)、透天厝、店面(店鋪)、辦公商業大樓、住宅或複合型大樓(十一層含以上有電梯)、華廈(十層含以下有電梯)、套房(一房、一廳、一衛)等。

C、 其他特殊建物:如工廠、廠辦、農舍、倉庫等型態。

(2) 格局(包括:房間、廳、衛浴數,有無隔間)。

3、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之建照日期及字號(詳如建造執照暨核准圖說影本)。

4、出售面積及權利範圍

(1) 本戶建物總面積(如為區分所有建物,包含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

(2) 主建物面積占本戶建物得登記總面積之比率。

(3) 停車空間若位於共有部分且無獨立權狀者,應敘明面積及權利範圍計算方式。

(4) 停車空間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率。

5、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其分配比率。

6、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

7、建物構造、高度及樓層規劃。

8、工程進度

(1) 開工、取得使用執照期限。

(2) 通知交屋期限。

(3) 保固期限及範圍。

9、管理與使用之規劃:

           公寓大廈應記載規約草約內容,無法記載者,應敘明原因。規約草約內容如下:

(1) 專有部分之範圍。

(2) 共用部分之範圍。

(3) 有無約定專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如有,請註明其標示範圍及使用方式)。

(4) 管理費或使用費之計算方式及其數額。

(5) 起造人提撥公共基金之數額及其撥付方式。

(6) 管理組織及其管理方式。

(7) 停車位之管理使用方式。

10、建物瑕疵擔保:

                交屋時有無檢附「施工中建築物新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報告單」及「施工中建築物出具無輻射污染證明」?若無,應敘明原因。

11、停車位產權型態及規格型式(如無停車位,則免填):

(1) 是否辦理單獨區分所有建物登記?

(2) 權利種類:(如專有或共有)

(3) 停車位性質:(包括:法定停車位、自行增設停車位、獎勵增設停車位)

(4) 停車位之型式及位置(坡道平面、升降平面、坡道機械、升降機械、塔式車位、一樓平面或其他,長、寬、淨高為何?所在樓層為何?並應附位置圖。機械式停車位可承載之重量為何?)

(5) 車位編號。

(二) 基地

1、基地標示

(1) 坐落之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

(2) 基地總面積。

(3) 基地權利種類(所有權、地上權、典權、使用權)

(4) 基地出售面積、權利範圍及其計算方式。

(5) 地籍圖。

2、基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登記簿有管理人時並應載明)。

3、基地權利種類及其登記狀態(詳如登記謄本):

(1) 所有權(單獨或持分共有)。

(2) 他項權利(包括:地上權、典權)。

(3) 有無信託登記?若有,應敘明信託契約之主要條款內容(依登記謄本及信託專簿記載)。

(4) 基地權利有無設定負擔,若有,應敘明。

A、有無他項權利之設定情形(包括: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典權)。

B、  有無限制登記情形?(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及其他禁止處分之登記。)。

C、其他事項(包括: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及其他相關之註記等)。

4、基地管理及使用情況:

(1) 有無共有人分管協議或依民法第八百二十六條之一規定為使用管理或分割等約定之登記,若有,應敘明其內容。

(2) 有無出租或出借予第三人,若有,應敘明出租或出借情形。

(3) 有無供公眾通行之私有道路或因鄰地為袋地而有之通行權,若有,應敘明其位置。

(4) 有無界址糾紛情形,若有,應敘明與何人發生糾紛。

(5) 基地對外道路是否可通行,若否,應敘明情形。

5、基地使用管制內容:

(1) 使用分區或編定

A、都市土地,以主管機關核發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為準。

B、非都市土地,以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準。

C、若未記載者,應敘明其管制情形。

(2) 本基地是否位屬工業區或不得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或其他分區,若是,應敘明其建物使用之合法性。

(3) 法定建蔽率。

(4) 法定容積率。

(5) 本基地有無辦理容積移轉,或有無開放空間設計或其他獎勵容積,若有,應敘明其內容及受限制之事項。

(6) 是否位屬山坡地範圍,若是,應敘明。

(三) 重要交易條件:

1、交易種類:買賣(互易)。

2、交易價金。

3、付款方式。

4、應納稅費項目、規費項目及負擔方式

(1) 稅費項目:契稅、房屋稅、印花稅等。

(2) 規費項目:工程受益費、登記規費、公證費等。

(3) 其他費用:所有權移轉代辦費用、水電、瓦斯、管理費及電話費等。

(4) 負擔方式:由買賣雙方另以契約約定。

5、賣方是否有附加之設備?若有,應敘明設備內容。

6、預售屋之飲用水、瓦斯及排水狀況。

7、履約保證機制方式,及其受託或提供擔保者。

8、有無解約、違約之處罰等,若有,應敘明。

9、其他交易事項:________。

(四) 其他重要事項

1、 周邊環境,詳如都市計畫地形圖或相關電子地圖並於圖面標示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之重要環境設施(包括:公(私)有市場、超級市場、學校、警察局(分駐所、派出所)、行政機關、體育場、醫院、飛機場、台電變電所用地、地面高壓電塔(線)、寺廟、殯儀館、公墓、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垃圾場(掩埋場、焚化場)、顯見之私人墳墓、加油(氣)站、瓦斯行(場)、葬儀社)。

2、 本基地毗鄰範圍,有無已取得建造執照尚未開工或施工中之建案,若有,應敘明其建案地點、總樓地板面積(m2)、地上(下)層數、樓層高度(m)、建物用途資料。

3、最近五年內基地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有無申請水災淹水救助紀錄,若有,應敘明。

4、是否已辦理地籍圖重測,若否,主管機關是否已公告辦理?

貳、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記載本說明書內容僅供參考。

二、不得記載繳回不動產說明書。

三、不得使用實際所有權面積以外之「受益面積」、「銷售面積」、「使用面積」等類似名詞。

四、預售屋出售標的,不得記載未經依法領有建造執照之夾層設計或夾層空間面積。

五、 不得記載以不動產委託銷售標的現況說明書、不動產委託承購標的現況說明書、要約書標的現況說明書或建物現況確認書,替代不動產說明書之內容。

六、不得記載房價有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