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賣方瞞頂樓加蓋是違建 判賠663萬

賣方瞞頂樓加蓋是違建 判賠663萬
TVBS – 2011年12月29日 下午12:35

屋主隱瞞賣違建 婦花千萬買怒提告
買頂樓違建,可要特別小心注意!台北市一名王姓婦人,2年前花了3400多萬元,買下37坪和頂樓加蓋17坪空間的公寓,但沒想到交屋沒多久,就被樓下的住戶聯合提告,要求立即拆處頂樓違建,婦人憤而提告原屋主並求償;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賣方在售屋前,有刻意隱瞞要求被拆頂樓加蓋一事,應賠償王姓婦人663萬元。

2011年12月26日 星期一

一路兩價 光復南路差最大

作者: 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2月26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


同一條路只要跨越兩個行政區,房價就會大不同。據統計,北市光復南路門牌效應最為顯著,該路上有意售屋的大安區居民開價大膽,硬是將近年來的當紅炸子雞「信義區」給比了下去,每坪價差高達12.5萬

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多一撇!「X'mas」錯了 「Xmas」才對啦

多一撇!「X'mas」錯了 「Xmas」才對啦
ETtoday – 2011年12月25日 下午2:5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Merry Christmas!隨著聖誕節的來臨,不管是大街上的裝飾字體,還是大家手寫的卡片,經常都會看到以「X'mas」,來代替「落落長」的「Christmas」。補教名師徐薇就表示,多家的這一撇其實是錯的,正確的寫法為「Xmas」。

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另類買路錢 房仲帶看屋 社區強索保證金 管委會「分一杯羹」 恐觸法

2011年 12月18日【林帝佑╱台北報導】
大台北地區社區意識抬頭,房仲想帶民眾看屋,不僅要付清潔費,甚至有社區要「分紅」。讀者Ivy投訴,台北市松江路「台北松江」大樓規定房仲帶看屋須繳1萬元保證金,未來成交後,1萬元將轉存社區公共基金。Ivy認為,管理委員會頗有「分一杯羹」的意味。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

賣凶宅未告知 前屋主、房仲判賠127萬元

中國時報【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吳姓男子去年委託房仲業者在新北市新莊買了一間公寓,事後發現買到凶宅,怒告簡姓前屋主與房仲業者,求償下跌的房價。板橋地院審理後,認為前屋主雖然辯稱不知情,仍負有瑕疵擔保義務,而房仲業者未確實查證也有責任,因此判簡女與房仲業者須賠吳男一百廿七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財政部奢侈稅新解釋-靈骨塔與非自願離職

發佈日期:2011/12/5
財政部發布有關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解釋令及公告 (2011/12/2)

財政部今日發布解釋令,明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不包括持有骨灰(骸)存放設施在內。同時依特銷稅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公告同法條第2款規定之「非自願離職」出售新房地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