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 星期六

巴克萊:台灣房市進入政治冰河期

工商時報【記者張志榮╱台北報導】
巴克萊資本證券非科技產業研究團隊主管葉昌明昨(22)日指出,台灣房市已進入「政治冰河期」,未來18個月政策不確定性將衝擊大台北地區房價下跌5%至15%,其中又以台北市的豪宅,及新北市的新莊、林口、淡水等地區會面臨較大降價壓力。
葉昌明因而將華固(2548)、遠雄(5522)、冠德(2520)等3檔個股投資評等均調降至「中立」,合理股價預估值分別調降至69.9、38.8、24.6元,非科技族群較看好南亞(1303)與統一(1216)。
不過,葉昌明認為,冠德、華固、遠雄2014年現金收益率分別達8.1%、7.8%、10.1%,2015年也有5.2%、7.2%、6.2%,對股價下檔應可構成支撐。
葉昌明指出,與中國4月起紛紛祭出寬鬆政策不同的是,台灣政府在下列兩項因素考量下,房市政策將會轉趨嚴格:
一、接下來的選舉將使得政治人物制定有利於中低收入選民的房市政策;
二、政府無法提供年輕族群足夠的公共住宅;儘管台北市的換屋需求仍在,但投資需求預期未來兩年都不會好。
受到政府利空政策影響,去年房市交易量創下近12年來新低、且大台北地區房價約下滑3%至5%,葉昌明認為,受到下列兩項因素影響,未來18個月房價預計還會再跌5%至15%:一、需求展望依舊欠佳;二、央行自明年起將展開新一輪升息週期。
根據葉昌明的評估,台北市的豪宅(因房屋稅大幅調高)及新北市的新莊、林口、淡水等地區(供給明顯過剩),在房價上會面臨較大下修壓力。
葉昌明指出,新版資本利得稅制不但會衝擊房市需求,且會增加建商所得稅率;更甚者,房市景氣從去年開始丕變,後年起建商獲利能見度將降低,考量到房價走跌、銷售表現欠佳、稅率假設值拉高等因素,將建商淨資產價值(NAV)調降10%至26%。
葉昌明表示,目前營建族群股價大多處於過去6年投資價值區間的中低階位置、低於NAV預估值約30%至50%左右,但即便如此,如此低的投資價值預計還會持續至明年1月總統大選前,因為房市政策不會有利,加上華固與遠雄過去6個月股價表現還算不錯,都是此時調降相關個股投資價值的原因之一。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破解房地合一觀念 該買該賣了然於胸


行政院公布新版房地合一稅制,較原先財政部版本以課稅效率相比略為複雜,但只要弄懂自住優惠條件、奢侈稅同步退場、現有屋主不受影響的觀念,大可輕鬆看新版稅制內容。        

新版房地合一稅制較偏向公平性來考量稅制規畫方向,不過本週還有三場公聽會,再聽取各界意見。    

新版房地合一稅首先要弄懂的觀念是:        

1、105年1月1日開始適用新稅制,腦中要先以這一 天為時間軸,與先前舊制一切為二,這一天之後買進的房屋全數適用新的稅制,同一天奢侈稅退場消失。    

2、因為有奢侈稅2年的閉鎖期,所以回推兩年前,103年1月2日當天起之後取得的房地,「持有期不滿2年」,於105年1月1日實施前出售,課奢侈稅;若是在105年1月1日實施之後出售,課房地合一稅。            

3、最巧妙但又不易想得通的是,不論103年1月1日之前,一直到房地合一稅實施前(截止日是104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房屋,只要忍住「持有期滿兩年」再出售,將全數按照現有舊制來計算各項稅賦,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因此財政部認為近期房市買賣可望活絡,其實是會有賣方的「逃命波」或買方的「搶購波」。  

4、課稅的稅基是: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公告土地漲價總數額(非土地增值稅的稅額);成本是指買價、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裝潢費(要耐用兩年以上的裝潢、改良、增置)、修繕費等到房屋可使用前的一切費用;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 清潔費、搬運費等。前提是收據一定要保留為佐證。  

5、自住是指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的條件通通滿足,才適用課稅稅基(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部份按10%稅率課徵。預料若是政策順利上路後,第一個適用自用400萬元以內免稅的民眾, 將出現在民國111年。                             

 6、若是非自住者,或是僅部份滿足自住條件者, 一律改用境內居住者的稅率規定,也就是持有1年以下 課徵45%,1到2年內課徵35%,2年到10年課徵20%,10年以上課徵15%。                                   

7、自住重購自用住宅,現行規定僅限於小宅換大宅(以金額區分)才能退稅或扣抵,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新增規定大屋換小屋時,可按售價比例退稅或扣抵。同時配合自用住宅優惠6年適用1次為限,重購後5年內不 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8、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或是營利事業賣屋,持有1年以下課稅率45%,持有超過1年課稅率35%。  

2015年5月10日 星期日

售屋必看!奢侈稅條件變嚴格囉!

2015/05/04 出處:財訊趨勢特刊 第 0 期 作者:House123

一位新北市新成屋建案的代銷小姐說她有客戶已被要求提出佐證,因新法規初上路,措手不及,因此補繳了稅,售屋前不可不慎!

讀者來函詢問:「我兩年前在外縣市買了一間預售屋,去年以毛胚交屋,今年想以毛胚直接轉賣。我名下只有一間房子,是不是只要把戶籍遷進去,就不需要課奢侈稅呢?」
持有兩年內售屋的賣屋族注意了!奢侈稅條件變嚴格囉!以前只要名下無其他房產 (含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遷入戶籍、持有期間無出租無營業,就算持有不到兩年,也不用繳奢侈稅。不過,從今年起,除了以上條件外,還必須要能舉證「自住事實」才行。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已於今年一月七號通過最新的法規,為了避免用人頭買賣,新增「自住事實」這個免稅條件(相關法規連結,詳見第五條規定)。畢竟,要人頭遷戶籍不難,要人頭真的搬進去住,可就沒那麼容易。不過,「自住事實」要如何認定呢?除了水電帳單可不能只繳最低基本費用外,要自住總會裝潢、買家具、家電吧!自住族建議保留這些帳單和照片,作為日後需要提供的佐證。不過,如果你以為只要裝潢好,買家具家電來拍照,全天候點燈,偶爾來洗澡用水就可以避開奢侈稅的話,可就錯了!國稅局還會打電話詢問社區管理員、保全或鄰里長,問這一戶是否有入住!一位新北市新成屋建案的代銷小姐說她有客戶已被要求提出佐證,因新法規初上路,措手不及,因此補繳了稅,售屋前不可不慎!
由於毛胚屋僅拉好管線,衛浴設備、廚房、地板、油漆都還沒做好,如果你想要以毛胚直接轉賣,要舉證說明售屋前有「自住事實」實在有點牽強。在新法規下,建議裝潢以後先自住或收租,等兩年後再另作打算囉!
如果對是否符合奢侈稅的免稅條件有疑慮的話,可以先詢問地方國稅局。有些地方國稅局有提供「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約健診服務」,可以在售屋前先將資料準備好,確認符合免稅條件再安心售屋喔!

2015年5月9日 星期六

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 同社區以總戶數10%為上限

104-03-19 10:00 AM 發言人室

為避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陸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內政部將限制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自今(104)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自91年開放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至去(103)年底止,陸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陸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為避免陸資來臺投機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採行總量管制的數額及執行方式」,限制每年大陸地區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截至去年底,大陸人士取得土地共0.1525公頃、建物42戶。
又因考量兩岸關係較為特殊,為避免申請案過度集中,造成社會疑慮,所以參考新加坡組屋出租給外國人比例上限,每個鄰里整套組屋出租給外國人的單位,比例不能超過8%,而每一棟組屋的比例不能超過11%的規定,取其中間值,增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我國住宅集中度以總戶數10%為上限,若總戶數未達10戶,則可取得1戶。例如,某社區總戶數為100戶,大陸地區人民許可取得該社區的住宅上限為10戶。
另外,考量大陸地區人民提出申請取得不動產前,需先辦理身分驗證程序,及來臺尋覓適合供自住用不動產,已投入相當時間、金錢成本,宜給予適當先期作業時間,作為新訂法令實施前的過渡時期,故這次新增集中度以總戶數10%的上限規定,將自本(104)年7月1日起實施,以維護其權益。
內政部強調,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占全國不動產交易量比例仍低,但隨著兩岸經貿及交流的增加,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的需求將增多,為能及時因應政府兩岸政策及不動產市場情勢變化,總量管制限額將以動態檢討調整,除每半年會商相關機關定期檢討外,必要時也將隨時機動調整,以強化現行陸資來臺取得不動產的相關管理機制。

聯 絡 人 :秦錚錚科長
聯絡電話:(02)2356-5246
發稿單位:地政司

2015年5月3日 星期日

業務最前線/商業郵件管理五原則

2015-04-23 02:36:24 經濟日報 吳育宏

雖然網路通訊軟體大幅降低「語音」溝通的成本,讓我們可以更頻繁地與國外客戶交談,但是「電子郵件」在國際貿易仍然是無可取代的工具。用書面文字溝通,除了讓雙方三思後再表達,避免因為國際語言的口音、慣用詞不同而產生誤解,更重要的作用是留下溝通紀錄,作為日後資料查詢、爭議釐清的依據。
然而,業務人員要改善無效率的溝通(客戶沒有回應),甚至是反效果的錯誤訊息傳達,必須注意商業書信的幾個基本原則。
第一,使用簡單的詞彙和文法。商業書信主要的目的是確保交易順利,而不是展現高深的語文造詣,養成習慣問自己:「這一段內容,還有更簡單、更淺顯的表達方式嗎?」
第二,儘可能「條列」你的內容。客戶可能同時處理多項事務,而且少有耐心研讀長篇大論的文字,「條列式」才容易吸引注意力並區分重點。條列式也有助於自己整理思緒,用更有邏輯的方式陳述事情。
第三,具體的人、事、時、地、物。當我們要溝通棘手的議題,例如:處理客訴、調漲價格、銷售談判等,業務人員是否具有「說服力」是最主要的關鍵。重複檢視你的郵件內容,納入更多具體的事實(fact),是提高說服力的必要步驟。
第四,明確的「待辦事項(To Do List)」。有時候客戶沒有回應或是沒有採取行動,是因為我們的請求不夠明確;或者,我們沒有把自己要採取的行動表達清楚,都會讓溝通不到位,產生誤解或拖延。
第五,電子郵件就是最好的專案管理資料庫。若是我們妥善地分類和歸檔,九成以上的重要資訊都在電子郵件紀錄裡供查詢。
業務人員身兼專案經理的角色,定期檢視「寄件備分」也會發現許多待追蹤和協調的工作。因此,一個人管理電子郵件的水準,幾乎決定了專案管理的成效。
我所共事過具備傑出「管理能力」的業務人員和主管,大多也是「電子郵件管理」的高手。
雖然是看似簡單的動作,其中卻包含溝通表達、邏輯思考等眾多能力,才能讓一個人把專業的工作變得簡單、變得有效率。
換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你連電子郵件都管理不好,客戶又怎麼會把上百萬的訂單交給你管理呢?
(作者是管理顧問,本專欄每周四刊登)